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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 提质增效“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 提质增效“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

提质增效“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委组织部,市委各有关系统工委、市各有关直属单位党委组织人事处,高新区、经济区、化工园党工委党群(组宣)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1号)、《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开发园区党建工作的意见》(苏组发〔2015〕4号)精神,根据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度工作要点,现就在全市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提质增效“百日攻坚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这次“百日攻坚行动”,着力推进“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促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运行、发挥作用,重点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覆盖率。非公有制企业职工50人以上的要有党员,100人以上的要建立党组织;从业人员30 人以上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以及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实体性社会组织要建立党组织。

  ——进一步提高单建率。符合单独建党条件的要应建尽建,1个联合党支部覆盖的“两新”组织原则上不超过10家;重点推进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党组织的单独组建工作。

  ——党组织组建和运行方式区域化。针对各类园区(众创空间)、商务楼宇、商业街区、城市商贸综合体、专业市场,依托投资管理机构或物业管理公司,建立区域性综合党组织;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均要设立企业综合党委;区、街镇两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服务孵化园),均要建立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街道(镇)、社区(村)分别建立“两新”组织综合党组织,对大量分散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兜底管理。

  ——党组织自身建设规范化。完善优化党组织建制与设置;通过规范党组织按期换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统一活动日等党支部“8+X”制度,强化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等措施,推动党组织规范化运行。

  ——党建载体活动多样化。着眼强化党组织政治属性,建立健全党组织和管理层双向互动工作机制、党组织与管理层共同学习机制,推动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着眼增强党组织服务功能,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二、工作步骤与措施

  整个 “百日攻坚行动”,自5月初开始,至8月底告一段落。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初至5月中旬)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结合党员干部“走千企入万户、助发展促富民”大走访活动,协调工商(市场监管)、税务、统计、工会、工商联等单位,以及教育、民政、司法、卫计、交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系统有实体、有人员、有实际经营活动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一次“地毯式”调查摸底,全面摸清掌握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数量、经营状况、出资人身份、党员和职工人数、党群组织设置和党建工作情况。同时,摸清梳理“两新”组织聚集的开发园区、商务楼宇、商业街区、城市商贸综合体、专业市场等领域和街道(镇)、社区(村)区域性综合党组织设立、工作力量配备、运行模式等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继续按照“四个集中”行动中“一企(社)一档”要求,分层分类建档,逐级填写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优化调整阶段(5月下旬至7月上旬)

  1、壮大“两新”组织党员队伍。通过找出一批“口袋”党员、及时转接一批党员组织关系、输送一批党员职工、优先发展一批“两新”组织党员等多种方式,不断壮大“两新”组织党员队伍,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定期组织“两新”组织党员专场招聘会,注重在没有党员或者只有个别党员的“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加大在生产一线职工、技术业务骨干和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注重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社会组织负责人入党。

  2、持续推进党组织组建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市工商、统计、科委等部门提供的非公有制企业名单和市民政部门提供的社会组织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分别提供各区和各有关单位),确定一批需要重点抓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名单,实行挂图作战,逐个提出党组织组建时间、具体组建措施、责任人,确保组建一个、销号一个。对确实没有党员、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要先建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托群团组织做好联系群众、推优入党等工作。

  3、进一步优化党组织设置。符合建立党委、总支条件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及时调整组织设置;优化“两新”组织党支部(党小组)设置,确保与生产、发展实际相适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地与非公有制企业实际经营地原则上相一致标准,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对现有联合党组织覆盖单位过多的,结合实际划小范围,确保党建工作实际效果。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及时单独组建党组织。

  4、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办法,新选派一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或熟悉党建业务、善做群众工作、热情高精力足的退休党员,充实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继续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优势,围绕“百日攻坚行动”目标,明确党员干部兼任党建工作指导员“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每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两新”组织一般不超过4家,每月到“两新”组织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

  5、注重区域、行业统筹。加大在各类园区(众创空间)、街镇、社区(村)、商务楼宇、商业街区、城市商贸综合体、专业市场等组建区域性综合党组织的力度。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党组织。

  (三)提质增效阶段(7月中旬—8月中旬)

  1、强化班子建设。针对新组建、新调整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坚持标准、拓宽渠道,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推行党组织班子成员与企业经营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做法,党组织书记一般从“两新”组织内部选举产生,由生产经营管理骨干担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采取“市示范、区重点、街镇普遍”的方式,对所有“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2、强化基础保障。园区、街镇等区域性综合党组织,要按照每100—150家企业有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标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人员由各园区和街镇进行调配。加强园区、片区党群服务中心(党群工作站)建设,保证园区、片区“两新”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具备固定场所。对新组建的党组织,由各区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部门集中开展“三送”活动:送一块标牌、一面党旗、一套党建资料,市委组织部将同步给予工作经费支持。8个省级园区和有条件的市级园区,全面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津贴制度。

  3、强化作用发挥。组织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定责立诺、定规立矩、定标立功“三定三立”活动,推动“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开展党员亮牌、党员示范岗(责任区)、党员人才培育、志愿服务、党群共建等活动,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注重做好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新媒体企业负责人以及律师等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引领与服务工作。梳理汇总一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案例,选树一批工作典型和特色品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下旬)

  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专项检查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以及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对各区各单位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通报。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扩面提质增效“百日攻坚行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今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工)委要高度重视,主动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研究,持续推动。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每项任务的职责分工、方法举措和时序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广泛动员街道(镇)、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形成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各街镇党(工)委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协调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基层单位,抽调一批熟悉情况、经验丰富的骨干力量,全程参与专项行动,认真细致地开展排查、甄别、组建、指导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扎实见效。

  2、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各单位在推进党组织组建和工作覆盖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思想先行、因势利导,通过发放《致业主的一封信》、召开座谈会、上门访谈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着重向业主、管理层和广大员工讲清楚建立党组织的政策和要求,讲清楚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功能定位,讲清楚党组织和党员争先创优、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争取业主、管理层和广大员工对党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新建党的组织、扩大工作覆盖、开展党的活动创造良好环境,确保“百日攻坚行动”顺利推进。

  3、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各单位要搞好分类指导,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百日攻坚行动”任务推进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各区各单位于每周五下班前将周报表(附件2)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调阅基础资料,并对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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