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评分 办法公示的通知
关于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评分
办法公示的通知
各监理企业:
南京市2016年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即将开始,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共分五个部分(共100分):
1、市场行为(30分)
2、质 量(30分)
3、安 全(30分)
4、业 绩(5分)
5、行业口碑(5分)
其中,1-4部分由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评价、打分,第5部分由南京建设监理协会作出评价、打分。为客观公正做好由南京建设监理协会作出评价打分的“行业口碑”项目(5分)的评价工作、现将项目评价内容和评价办法在南京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上公示:
一、评价内容
二、评价办法
根据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6)137号文的规定,本项评分由监理协会常务理事会依据企业行为作出评价,评价分为A、B、C、D、E等5个等级,对应得分分别为5、4、3、2、1分。由常务理事会评价打分后加权平均计算得分。
特此公示,也欢迎各监理企业予以监督并提出积极建议。
附: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宁建监字[2016]137号《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联系电话:86597293
联系人:吴仲华
南京建设监理协会
2016.11.17
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宁建建监字〔2016〕1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巡组、住建部、省住建厅以及社会信用办的要求,我市2015年首次开始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将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切实提高了企业诚信经营的意识,建立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为进一步引导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依法经营,按章守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职责,我委将继续推进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于2016年开展对在宁所有建设工程监理企业2015年度信用评价工作。2015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于4月份开始收集整理相关信息;5月份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向社会进行公布信用评价结果。本次信用评价以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南京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形成的信用信息为依据。根据建筑市场管理新常态要求,沿用《关于开展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5〕293号)中的组织机构、评价方法、档案建立、信息采集、计分方法和结果使用等,对信用评价标准进行了修改调整,修改后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
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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