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评分 办法公示的通知

关于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评分

办法公示的通知

 

各监理企业:

  南京市2016年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即将开始,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共分五个部分(共100分):

  1、市场行为(30分)

  2、质 量(30分)

  3、安 全(30分)

  4、业 绩(5分)

  5、行业口碑(5分)

  其中,1-4部分由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评价、打分,第5部分由南京建设监理协会作出评价、打分。为客观公正做好由南京建设监理协会作出评价打分的“行业口碑”项目(5分)的评价工作、现将项目评价内容和评价办法在南京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上公示:

  一、评价内容

 

 

  二、评价办法

  根据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6)137号文的规定,本项评分由监理协会常务理事会依据企业行为作出评价,评价分为A、B、C、D、E等5个等级,对应得分分别为5、4、3、2、1分。由常务理事会评价打分后加权平均计算得分。

  特此公示,也欢迎各监理企业予以监督并提出积极建议。

  附: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宁建监字[2016]137号《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联系电话:86597293

  联系人:吴仲华

  南京建设监理协会

  2016.11.17

  

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宁建建监字〔2016〕1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巡组、住建部、省住建厅以及社会信用办的要求,我市2015年首次开始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将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切实提高了企业诚信经营的意识,建立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为进一步引导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依法经营,按章守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职责,我委将继续推进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于2016年开展对在宁所有建设工程监理企业2015年度信用评价工作。2015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于4月份开始收集整理相关信息;5月份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向社会进行公布信用评价结果。本次信用评价以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南京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形成的信用信息为依据。根据建筑市场管理新常态要求,沿用《关于开展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5〕293号)中的组织机构、评价方法、档案建立、信息采集、计分方法和结果使用等,对信用评价标准进行了修改调整,修改后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

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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